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04 15:43:07 點閱:18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