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24 16:06:45 點閱:10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4年7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55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