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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10 11:55:37 點閱: 439 (20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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