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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核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隊長洪丞奇等 36人為114年本院模範公務人員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16 13:29:02 點閱: 328 (166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核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隊長洪丞奇等 36人為114年本院模範公務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轉 知。

說明:

一、114年本院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係以參選人員之具體事蹟 作為評審依據,本從嚴慎選之精神辦理,並依「行政院表 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經初審及複審2階段審議程序 後遴選旨揭36人。

二、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函知本院人事行政總處。有 關頒獎表揚時間、地點,由該總處另函通知。

三、另為激勵士氣並肯定同仁對國家社會之貢獻,未能獲選 者,請給予其他獎勵方式之鼓勵。 四、請各主管機關適時就獲選人員之專業能力、政策規劃、溝 通協調、人格特質等面向,優先給予培訓及職務歷練,以 加強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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