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2822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國中學習扶助教師專業知能,強化測驗結果運用及教學策略,並透過教師同儕合作建立支持系統,特辦理旨揭研習。 |
| 三、 | 旨案共辦理25場次,每場次名額約30人,參加人員以本縣國中國文、英語及數學三科所有正式教師為主,請本學年度參加學校安排教師優先報名各區域內之場次,若有教師因故未能參加該區場次,請參加其他區之場次,並務必於本學年度完成研習。 |
| 四、 | 請於授課日前3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全程 參與且於研習結束後一週內完成研習成果資料上傳者,本府核給研習時數2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