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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及附設幼兒園教師員額配置原則」,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及附設幼兒園教師員額配置原則」,自即日起生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3-04 13:07:10 點閱: 988 (79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及附設幼兒園教師員額配置原則」,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及附設幼兒園教師員額配置原則」,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及附設幼兒園教師員額配置原則

https://lawsearch.chcg.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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