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地方稅務局1147年3月31日彰稅服字第1146159417號函辦理。
二、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請如期繳納。宣導影片可點選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觀賞。
張貼日期: 2025-04-07 13:35:58 點閱: 849 (90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地方稅務局1147年3月31日彰稅服字第1146159417號函辦理。
二、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請如期繳納。宣導影片可點選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