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04 09:16:07 點閱:19
主旨: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114年10月16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6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68761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