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19 11:42:28 點閱:20
[11412393] 有關115年度杏壇芬芳獎送件資料一事,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於114年12月12日以府教社字第1140505367號函知(諒達)各校,說明四略以:「推薦資料請檢送一式4份...電子檔及佐
證與參考資料燒錄成光碟」。
二、惟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4年12月12日以興中學字第1140010550號函請各縣巿端檢送資料為紙本一式4份、資料隨身碟1份。
三、請各校轉知受推薦教師務必依國立中興高中說明檢送一式4份紙本及將資料存入隨身碟寄送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