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13 08:26:37 點閱:21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同意陽明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停辦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一案,請各校協助宣導並輔導學生留意相關招生資訊,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111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校申請115學年度停辦實用技能學程,業經教育部同意在案。 |
| 三、 | 為維護學生升學權益,請各校配合宣導上開停辦訊息,避免學生於報名時誤選志願,並於學生志願選填時,確實提醒學生查閱最新修正之實用技能學程招生簡章。 |
| 四、 | 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