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30 10:01:09 點閱:17
| 主旨: | 檢送115年度「彰化縣彰化市教育會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 施辦法」乙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申請資料請於115年4月10日前寄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民生國小教務處收(信封請註明申請會員子女獎學金)。 |
彰化縣彰化市教育會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訂定之。(108.12.26理監事會議修訂)
二、宗旨:為服務本會會員提高士氣鼓勵會員子女勤奮向學。
三、對象:本會會員子女(每名會員子女以申請一人為限)。
四、經費來源:由本會基本會費支應。
五、管理:由全體理、監事組成,理事長擔任召集人,設置本
會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管理。
六、名額:各組名額如下:
(二)國中組三名。
(三)高中(職)組三名。
(四)大專院校組一名。
七、金額:
(一)大專院校組每名頒發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高中(含高職)每名頒發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三)國中組每名頒發新台幣壹仟元整。
(四)國小組每名頒發新台幣陸佰元整。
(五)每名獲獎學金之學生另頒發獎狀一紙。
八、申請資格:
(一)入會一年以上之會員子女。
(二)成績證明請採用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分數, 一般學科(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三)國民中小學之申請者,請於成績證明書上附註原始分
數,以利審查。
(四)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九、申請辦法:每年函知各會員單位申請。
(申請表格如附件,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十、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
十一、本實施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十二、送件地點:50045彰化市民生路338號,民生國小教務處收。(信封請註明申請獎學金)。